各有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“十一五”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,推进我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、促进平板显示产业发展,2010年发改委将继续组织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。根据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),以及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),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任务
以促进彩电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,完善上游配套产业链,积极关注未来技术发展趋势。鼓励配套材料企业根据平板显示骨干企业需求,研发并生产关键配套材料;继续支持AM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,力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,为下一步规模化生产奠定基础。
二、专项重点
(一)平板显示关键配套材料研发及产业化
鼓励配套材料企业根据面板、模组生产企业的需求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实现关键配套材料规模化生产。
1、TFT-LCD:重点支持彩色滤光片(含彩色光阻)、偏光片(含PVA膜、TAC膜)、液晶材料、驱动IC、湿化学品(主要包括刻蚀液、清洗剂、显影液、光刻胶、光刻胶剥离液)、靶材、背光源(含增亮膜、反射片)等。
2、PDP:重点支持玻璃基板、感光电极浆料、湿化学品(主要包括显影液、剥膜液、ITO刻蚀液、障壁刻蚀液、玻璃清洗液、光刻胶、光刻胶清洗液)、玻璃粉、荧光粉、UV胶、氧化镁颗粒、驱动IC等。
3、OLED:重点支持玻璃基板、高纯有机材料、湿化学品(主要包括清洗剂、剥膜液、显影液、刻蚀液、光刻胶)、光掩膜板、磷发光材料、后盖、干燥剂、偏光片、驱动IC等。
(二)平板显示材料认证应用试验平台
鼓励面板企业建设平板显示材料认证应用试验平台,与材料企业形成互动,在真实环境下对材料进行试验、验证,加快平板显示材料的本地化配套进程。
(三)AMOLED新一代显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
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重点突破AMOLED等新一代显示技术核心关键技术,逐步形成产业化能力。主要包括AMOLED的基板技术、真空镀膜技术、薄膜封装技术等。
三、具体要求
(一)项目建设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,严格控制征地、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,及时准备附件要求的相关批件(投资备案到园区一站式窗口办理)。
(二)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一。配套材料项目应提供与面板、模组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。请各单位于2010年6月10日前,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、项目简介(1500字以内)和基本情况表(见附件二)发送电子文档至hej@sipac.gov.cn 。
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咨询电话:
中小企业服务中心
何葭 67068032、殷俊67068005
园区科技发展局
李江 66680915
市发改委:68615519、68615514